在总量控制战略背景下,建筑能耗数据对建筑节能工作的基础性作用愈显突出,无论制订建筑能耗总量控制目标,抑或能耗强度控制目标以及推动建筑碳交易等市场机制发展,均需依赖足够的数据支撑。
当前,由于选择不同的计算方法、统计口径、数据来源等,不同机构或学者对中国建筑能耗的测算结果差异巨大,导致关于中国建筑能耗占全国能源消费比重的测算数据分布在15%~50%超大区间之内。
《中国建筑能耗研究报告(2016年)》以统计年鉴作为数据来源,针对其中相关统计口径变化、指标缺失、数据不完整等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数据处理方法,计算并分析了2001年~2014年全国建筑能耗以及北京、上海、深圳、四川城镇建筑能耗数据。
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建筑能耗约8.14亿吨标准煤,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19.12%。其中,公共建筑能耗3.26吨标准煤,城镇居住建筑能耗3.01亿吨标准煤,农村建筑能耗1.87亿吨标准煤。2014年,全国建筑总面积达到605亿平方米,其中,公共建筑面积约100亿平方米,城镇居住建筑面积260亿平方米,农村居住建筑245亿平方米。
从4个省市情况看,2014年
北京城镇建筑能耗1690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24.74%,城镇建筑总面积7.7亿平方米;
上海城镇建筑能耗2040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17.94%,城镇建筑总面积为9亿平方米;
深圳城镇建筑能耗1044万吨标准煤,占全市能源消费总量的19.56%,总建筑面积4.7亿平方米;
四川城镇建筑能耗2697万吨标准煤,占全省能源消费总量的10%,总建筑面积19.4亿平方米。
通过对2001年~2014年中国建筑能耗数据分析发现,我国建筑能耗呈现持续增长趋势,但年均增速从“十五”期间的12%,下降到“十一五”、“十二五”的6%,增速下降50%。建筑能耗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在17%~21%区间内波动,其原因由GDP增速的波动引起。
公共建筑单位面积能耗阶段性变化特点明显:“十五”期间逐年增长,“十一五”期间基本保持稳定,“十二五”期间则出现下降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