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区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和牧区“厕所革命”建设工作,全面改善牧区厕所卫生质量和建设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水平和群众生活品质,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厕所建设管理三年实施方案(2018-2020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组织开展《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内蒙古自治区牧区厕所建设技术标准》编制工作。
按照住建厅党组工作部署,为保证两个地方标准编制质量,2019年1月4日上午住建厅村镇建设处杨宝峰处长和建设科技开发推广中心陈久旺主任等一行赴自治区标准化院与自治区标准化院朱晓春副院长、资源生态标准化研究所贾向春所长等开展标准编制工作对接和研讨。双方讨论认为两个地方标准的编制在建设科技开发推广中心已完成编制的相关技术导则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结合我区农村牧区人居环境现状和农牧民实际需求,科学合理确定相关约束性、指导性指标,并适时开展相关调研工作,认真总结相关试点工作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保证标准的实用性、可操作性。
自治区住建厅和自治区标准化院两个单位将通力合作力争2019年4月份发布两个地方标准,更好地指导和推进全区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和牧区“厕所革命”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