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
内蒙古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8〕16号)精神,充分发挥呼包鄂区位优势向开放、发展优势转化的作用,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以改革开放为引领,彰显区域和民族特色,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着力推进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发挥各城市优势,尤其要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局,促进区域内部协同发展和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创新协同发展体制机制,引导产业集群和人口集聚,提升公共服务共商共建共享水平,形成有竞争力的增长极,将呼包鄂榆城市群培育发展成为我国中西部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城市群。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呼包鄂榆城市群初步实现交通网络一体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产业联动发展取得积极进展,基本公共服务普惠便利,基本形成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到2035年,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达到较高水平,整体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增强,建成面向蒙俄、服务全国、开放包容、城市协同、城乡融合、绿色发展的中西部地区重要城市群。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城市群发展空间布局
1.构建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
依托呼包鄂榆发展轴、沿黄生态文化经济带,突出区域中心城市,强化重要节点城市地位,增强周边城镇多点支撑能力,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新型城镇化格局。发挥交通运输通道和黄河水道纽带作用,推进邻近城市联动发展,提升人口和产业集聚能力,推动文化资源开发共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城镇建设发展。(实施主体: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党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农牧厅、林业和草原局、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列为首位的自治区部门为推进牵头部门,其他为配合部门,配合部门可由牵头部门根据需要进行调整,下同)
2.建设呼和浩特区域中心城市。
发挥呼和浩特市作为首府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化科技创新、金融服务、文化教育、开放合作等功能。呼和浩特市城区建设轨道交通,完善城市快速路和干路系统,打通支路和街巷,形成以轨道交通和城市快速路及主干路为骨架、次干路和支路及街巷为补充的城市立体交通网。改造中心城区,提升历史文化街区、科技金融区、行政商业区的综合承载功能,完善城市新建区域服务功能,推进鸿盛、金川、金山、裕隆等园区产城一体化,建设北部生态观光带和南部沿黄生态廊道。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建设国家级乳业基地和大数据产业基地。(实施主体: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农牧厅、林业和草原局、党委编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推动和林格尔新区建设,做大做强战略新兴产业,提升健康养老、文化创意、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打造一批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加快以数字经济为核心的新经济发展。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规划建设好中欧班列枢纽基地、保税物流中心。构建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产业新体系,培育打造引领支撑自治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实施主体: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生态环境厅、科技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农牧厅、林业和草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呼和浩特海关)
3.壮大包头市、鄂尔多斯市。
包头市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军民融合,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工业城市。向东拓展产业空间,向南拓展城市空间,带动土默特右旗、达拉特旗共同发展。发展稀土新材料、冶金、现代装备制造、农畜产品精深加工等产业,打造创新型企业孵化基地和具有世界影响的“稀土+”产业中心。(实施主体:包头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农牧厅、林业和草原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鄂尔多斯市加快东胜区、康巴什区和伊金霍洛旗阿镇中心城区一体化步伐,推进产城融合、人口集聚与呼包榆融合发展,全面建设生态、健康、智慧、宜居、宜业、宜游的品质城市。推进鄂尔多斯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综合保税区、装备制造基地、空港园区建设,打造资源精深加工中心和能源化工产业示范基地。(实施主体: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能源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地方金融监管局、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自然资源厅、农牧厅、林业和草原局)
4.培育小城市和小城镇。
强化城市空间链接和功能传导,发展特色县域经济,将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武川县、土默特右旗、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达拉特旗、准格尔旗等旗县人民政府驻地培育成功能完善、产业和人口集聚的城市,支持符合条件的“撤县(旗)设市”。引导呼和浩特市区—土默特左旗、呼和浩特市区—和林格尔新区、包头市区—土默特右旗—达拉特旗、托克托县—清水河县—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神木市、准格尔旗—府谷县、乌审旗—榆阳区—横山区—靖边县、鄂托克前旗—定边县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协作等方面协同发展。(实施主体: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厅、工业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
重点建设呼和浩特市保合少镇、金河镇、敕勒川镇、河口镇、老牛湾镇、盛乐镇,包头市萨拉齐镇、美岱召镇、百灵庙镇、金山镇,鄂尔多斯市薛家湾镇、树林召镇、罕台镇、城川镇、伊金霍洛镇等一批文化旅游型、现代农业型、生产加工型、商贸物流型、智慧型特色小(城)镇,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引导支持农牧业转移人口在城镇定居。(实施主体: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文化和旅游厅、农牧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
(二)引导产业协同发展
1.强化产业分工协作。
构建产业协作平台。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合作加快蒙西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开展托(克托)清(水河)准(格尔)工业园区产业合作试点建设,在鄂尔多斯市乌兰木伦镇和榆林市大柳塔镇共建蒙陕合作实验区。
打造协作产业链条。包头市与鄂尔多斯市协作发展关键零部件研发制造和装备组装产业链;支持包头市与榆林市共建稀土新材料、镁铝生产及综合开发利用基地,引导呼和浩特市与榆林市合作开展光伏新材料研发及制造,鼓励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与榆林市综合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等工业废弃物,发展金属材料加工和新型建材产业;引导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协作发展大数据、电子信息制造、云计算应用产业,联手推进国家大数据综合实验区建设。建立军地共商、科技共兴、设施共建、后勤共保的军民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军民融合综合服务平台,以兵器、航天、核燃料等企业为龙头,重点发展军民两用新材料、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包头市加快创建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建设陆地救援设施设备研发制造中心和服务保障基地。(实施主体: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生态环境厅、发展改革委)
2.打造优势产业集群。
打造高端能源化工产业集群。发展现代能源经济,因地制宜推进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稳妥推进煤制油、煤制气产业化示范工程,推进煤制芳烃、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等煤基高端精细项目建设。重点建设鄂尔多斯国家现代煤化工生产示范基地,推进北控煤制气、伊泰200万吨煤制油、久泰煤制乙二醇等项目建设,推动上海庙—山东特高压输电通道配送新能源项目建设,推进包头市和鄂尔多斯市采煤沉陷区、达拉特光伏基地建设和库布齐沙漠太阳能治沙发电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厅、商务厅、生态环境厅)
打造金属加工和装备制造产业集群。推动包头钢铁基地转型升级,发展特种需求、高附加值钢材系列产品,打造稀土钢品牌,重点打造煤—兰炭—硅铁—镁—镁合金等有色金属生产加工产业链。大力发展工程机械、矿山机械、煤炭机械、化工机械、新能源汽车、乘用汽车、轨道交通等装备产业,推动建设呼和浩特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包头和鄂尔多斯装备制造基地,推动开沃、比亚迪、奇瑞等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实施主体: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科技厅、商务厅)
打造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呼和浩特为中心,加快建设中国北方大数据中心、政务服务云计算中心、开发应用中心。推进和林格尔新区大数据产业基地、内蒙古网络协同制造云平台、鄂尔多斯能源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支持包头市发展稀土新材料、核电燃料元件、石墨(烯)产业,建设国家级稀土新材料基地,培育内蒙古稀土功能材料创新中心并争取申报成为国家级创新中心,呼和浩特市做大晶体硅材料产业,鄂尔多斯市和包头市发展化工、镁合金、铝合金等新材料。呼和浩特市发展高端生物制药产业,推动生物科技产业园建设,扩大高附加值产品比例,打造世界级动物疫苗生产基地、西部地区领先的干细胞产业基地和中蒙药生产基地。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推进准格尔、大唐托电高铝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推动鄂尔多斯市陶瓷行业提升工艺水平,打造环保陶瓷品牌。呼和浩特建成内蒙古环保科技产业园,建设林草种质资源库,打造生态修复产业基地。(实施主体: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科技厅、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生态环境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
打造绿色农畜产业生产加工产业集群。依托伊利、蒙牛、小尾羊、蒙羊、鄂尔多斯等龙头企业知名品牌,打造乳、肉、绒、薯、林果、蔬菜、杂粮等特色农畜产品优势产业集群。培育一批高知名度商标和品牌。支持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建设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将呼和浩特打造成世界乳业之都。建设鄂尔多斯国家农业科技园,巩固羊绒产业领先地位,打造“中国绒都”品牌。(实施主体: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农牧厅、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厅)
3.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
文化旅游业。着力打造黄河华夏文明、草原生态观光、大漠风情体验、特色文化旅游带和精品旅游线路。建立旅游协同发展联盟和联动协调机制,建设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实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内蒙古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政发〔2018〕55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内蒙古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