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至10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鹤带队,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组成自治区考评组,赴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开展2022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监测评价工作。
考评组听取了呼和浩特市、包头市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总体情况,核查了相关佐证材料,并到呼和浩特市中海拾里晴川,包头市青山区装配产业园区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保障性租赁住房、高新区高新人才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项目进行了实地调研。
张鹤指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作为我区人口净流入的城市,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问题比较突出,要切实做好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要增加供给,充分发挥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机制作用,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认定书发放,多措并举筹集资金,下大力气抓开工、抓施工进度、抓建成,确保如期完成年度任务。同时要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并作为监督检查的重点。要加强出租管理,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充分利用保障性租赁住房APP,加强与政务服务、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部门数据共享,推动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全流程线上办理,进一步提高便民化水平。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处、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与公积金监管处、自治区财政厅重点项目资金保障中心相关同志参加调研。